【东莞安居房细则:人才住房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平均租金60%】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东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配建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最大一般不得超过144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下,共有产权住房不超过120平方米,政策性租赁住房以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6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