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7·12”爆燃事故认定直接经济损失837.88万元】卓越新能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12”爆燃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本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认定直接经济损失837.88万元。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分别罚款49万和12.17万元。公司正有序推进东宝厂罐区的重建工作,并对生产线进行全面技改升级,预计在今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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