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格力电器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2020年11月17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