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办法要求,进入公告名单的光伏制造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条件要求开展自查,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与项目管理平台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并报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每季度首月20日前在线填报上季度生产经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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