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改委:自2020年12月1日起,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民航局、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航空运输企业要合理确定调整范围、频次和幅度,确保航空运输市场平稳运行。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民用航空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实际执行的各种运价种类、水平和适用条件。同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内运价的监督,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