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建议试行企业“休眠”制度】国务院发布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通报在提及关于完善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时指出,试行企业“休眠”制度。建议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设立“休眠期”,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