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刘昆: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刘昆近日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表示,要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强化国有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审慎授信,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