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12月3日,住建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持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优化户均面积、小区车位配比等指标,相关建设工程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取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允许其跨区域经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