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20年12月15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河北省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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