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加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12月10日,宁波市住建、资规、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措施为“(一)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二)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