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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因子公司合计38.5亿元对外担保未及时信披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深交所公告,东旭光电全资子公司芜湖装备、石家庄装备等8家公司合计38.5亿元对外担保事项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规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时任董事长武吉伟,时任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王立鹏,时任总经理胡恒广,时任财务总监黄锦亮、冯秋菊,时任副总经理王建强、刘文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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