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最低补偿标准1:1,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明年3月实施】12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这是我国首部城市更新立法,该条例拟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从信息公开、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产权注销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其中,明确已登记的商品性质住宅物业(即红本住宅)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补偿。(深圳卫视)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