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拟回购1%-2%的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6527.70万元。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文证券简称变更为中锐股份。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