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浙商银行: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应在触发日(2021年1月29日)后10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措施并由董事会公告。本公司将在2021年2月19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