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机构撤销保荐,该项目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后12个月内重新申报的,上交所在受理后将启动现场督导。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