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机构撤销保荐,该项目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后12个月内重新申报的,上交所在受理后将启动现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