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人收到执行裁定书】亚太药业公告,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亚太集团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裁定拍卖、变卖亚太集团持有的亚太药业950万股及650万股股票;拍卖、变卖亚太房地产持有的亚太药业416.2万股股票及200万股股票。上述股份被拍卖、变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