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控租金贷款业务,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住房租赁服务收费、租金支付周期以及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在本市注册的商业银行,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对企业租金押金的收付实施监管;严控租金贷款业务,禁止增量、压降存量;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上海市住建委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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