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指南明确,对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作出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以下类型的限制性条件,包括: 剥离有形资产,剥离知识产权、技术、数据等无形资产或者剥离相关权益等结构性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