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就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是指符合以下等条件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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