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落”京、浙两地,期限暂定一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即将落地。2月21日,为推动养老金融改革、满足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业内征求意见,拟自3月1日起在北京市、浙江省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并规定了该险种可转换的“保证+浮动”收益模式,以及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保障等。(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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