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关于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到石家庄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享受的房租补助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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