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的通知,自2021年5月17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回购双方应当合理商定协议回购交易要素的具体内容,不得存在误导、欺诈、市场操纵或利益输送行为。回购双方应当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交易对手方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集中度,交易前对对手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及准入管理,协议回购存续期持续监测对手方情况,及时采取合理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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