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方上海华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袁晋清、林晖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经查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收购方上海华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袁晋清、林晖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不及时,控制权受让主体前后不一致,未及时充分披露变动风险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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