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电价新政策3月10日起执行】3月3日,呼和浩特市发布《关于规范各类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电价新政策3月10日起执行。3月10日起,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企业,用电类别为单一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按照单一制相应电压等级的电价执行。用电类别为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的执行110千伏电度电价,220千伏及以上的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基本电费折算每千瓦时3.39分。(正北方网)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