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公告称,3月3日收到新华联控股发送的《关于终止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申请》,称新华联控股决定终止与大公的合作,不再委托大公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因此,大公决定终止新华联控股主体及“16新华债”、“17新华联控MTN001”、“18新华联控MTN001”、“19新华联控MTN001”的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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