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指出,试验区应开展年度自评,保证试验区运行安全与成果输出进度。民航地区管理局应根据所辖试验区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试验区的信息报送、运行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在运行管理方面,试验区应按照公平、公正、协同的原则,组织协调其范围内的飞行活动,逐步建立、完善运行管理所需的条件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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