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检方将涉嫌欺诈发行债券罪一案审查起诉期限延长至3月23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内容如下:苏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你单位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自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