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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及配套规定

股权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等;对新问题予以规制,为新情况留出空间,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完善控股股东变更为唯一股东的备案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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