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