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同步发布长江禁捕决定 今天下午,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并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这是四地人大为了实施长江大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开展的立法项目,体现了‘决策协同、文本协调、执法协力、监督协作’的特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按照长三角三省一市就禁捕工作协同立法所达成的共识,坚持在主要条款、基本格式和实施时间上保持一致。四地人大决定在文本上总体是一致的,特别是在关键条款上完全一致。(上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