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公司投资顾问收费荐股乱象

4月7日,证监会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答复网友关于打击证券公司收费荐股乱象的建议时表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且“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和禁止行为”等事项。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