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次会议。会议要求,要支持引导地方金融机构专注主业,立足本地,回归本源,树立稳健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当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促进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数据真实性等的监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科技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和覆盖面。要强化监管追责问责,严肃查处金融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地方金融机构要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审慎经营,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要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明确行为底线,约束“一把手”行为。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