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且主营业务属于《目录》内项目的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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