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群兴:向实控人出具《律师函》催收欠款 *ST群兴公告,公司委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向实控人王叁寿出具催收欠款的《律师函》,要求其及时、足额向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实控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余额为2.1亿元。若截至4月30日,实控人仍无法按约偿还其承诺应偿还的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公司可能会对相关资金占用款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可能对2020年度业绩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