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山西省药监局在4月至11月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药物警戒专项检查,要求对已识别风险的药品及时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等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药品管理法》从严查处。山西将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和2年内新批准上市药品、高风险药品以及近三年来产生过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的企业为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