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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化:中国证监会处以永煤控股300万元罚款,因虚假披露货币资金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告称,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永煤控股虚假披露货币资金、未按规定披露股权质押、资产划转等事项。根据2019年《证券法》的规定,对永煤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强岱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任树明、孙广建、张志勇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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