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房时,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在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农村住房除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外,不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房时,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在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农村住房除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外,不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