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 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等手段阻断快递经营者正常服务;平台型快递经营者不得禁止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限制其他快递经营者进入。(浙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