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狄刚: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 不得拒收 25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在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经济分论坛上表示,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具有法偿性,我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具备接受条件的情况下都不得拒收。数字人民币在设计上针对不同用户群体提出解决方案。(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