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货物贸易方面共13项政策措施。其中,货物贸易自由化包括: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口食糖不纳入关税配额总量管理,下放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限,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取消机电进口许可管理措施,支持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和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7项政策措施。货物贸易便利化包括:支持开展有关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试点,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加强海关监管模式创新、实施层级审批模式,支持参与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建立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贸易调整援助机制等6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