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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无法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应于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因公司已于2020年2月1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相关重整工作正在进行,无法按照规定披露2020年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