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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5月1日起不再对公司债券评级进行强制要求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申请文件指引》调整了募集说明书的部分条款,重点对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披露内容进行了要求,同时不再对债券评级进行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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