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都可以实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在长三角、京津冀、西南5省(区、市)率先探索的基础上,新增山西等15个试点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