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促进天津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我市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职工租房可提取;经登记备案的租房每月最高可提取2400元;租房提取按年申请按季自动划转资金;5月底之前的租房提取仍按老政策执行;职工骗提需负法律责任。(天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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