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期下达2021年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41亿元,用于支持有关地方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本次资金安排重点向重大战略区域倾斜,努力做到“一钱多用”“多钱一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共下达长江经济带有关省份21.8亿元、占年度资金规模53%,黄河流域有关省份14.6亿元、占年度资金规模36%。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