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1年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据了解,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其中,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停车费被处1万元罚款;昌吉碧桂园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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