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发展改革部门,苏州市、嘉兴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了示范区近期重大建设项目的任务书和时间表。根据《行动计划》,示范区将推进“一厅三片”集中示范和生态环保、设施互通、产业创新、民生服务四个方面分类示范,共5大板块、18项主要行动。(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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