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钢铁企业将继续积极做好市场稳价工作 5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约谈了本市钢铁企业。相关部门提示广大钢材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价格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钢材市场价格; 不得在生产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钢材销售价格,推动钢材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上海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