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Model 3电动汽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日发布,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311辆;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42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