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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央行:绿色金融评价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坚持绿色导向、商业可持续、激励约束兼容,按照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稳步推进,依法尊重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自主经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24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绿色金融评价工作自2021年7月起实施,评价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评价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半年及全年评价结果及评价情况说明。